《方案》出台依据
为扎实做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藏财农〔2019〕23号)、《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政策保障组关于下达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的通知》(藏财农〔2019〕91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方案》出台依据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九届九次全会暨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第二次党代会、市委二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区委二届五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财政支农突出位置,持续发挥政府投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接续推进区域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基础。
工作目标
坚持应整尽整原则,整合使用上级及我区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格局,分类调整优化整合资金投向,重点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促进脱贫人口就业,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确度和效益。同时,严格按照“四不摘”的工作要求,继续保持政策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机制不变,围绕群众增收,全面抓实各项政策举措,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基本原则
(一)提高效益,促进发展原则。
(二)精准发力,突出实效原则。
(三)规范运行,强化监管原则。
(四)狠抓落实,权责匹配原则。
整合范围
列入整合范围的资金为中央、自治区、市级分配至我区的扶贫资金及本级财政扶贫资金。
整合资金
2020年我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总规模达12462.63万元,实际已整合涉农资金11814.8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847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24.89万元;县(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3万元 。
公示公告制度
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相关要求进行分阶段公告公示。
(一)公示公告的方式
1.项目编制阶段。
2.项目实施阶段。
3.项目完成阶段。
(二)公告公示的期限
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扶贫项目计划在区政府审定并印发正式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乡(街道)、村(居)接到区级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项目招投标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项目实施完成后应在2个月内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公告。所有公告公示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二)强化统筹协调。
(三)强化绩效考评。
(四)强化督导检查。
(五)强化资产管理。
查看对应政策文件:《萨嘎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